屠夫涉肢解「阿姨」棄屍 控方指被告虛構兇手

2018-10-1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深水埗前年五月發生無屍命案,中年凍肉店屠夫涉嫌謀殺任職保安員的姨媽被捕。屠夫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昨在高等法院受審。控方透露,屠夫在其寓所殺害姨媽後肢解其遺體,並將殘肢放入行李箱及多個膠袋棄置。屠夫被捕後聲稱姨媽被他一名販運人體器官的好友殺害,他自己毫不知情,但控方指該名好友是屠夫自己虛構的。

現年五十一歲的被告顏永周被控於一六年五月一日,在長沙灣道一百三十二號怡家大廈一個單位內,謀殺六十二歲的陳秀華並阻止其屍體合法埋葬。控方透露,被告為非法入境者,並以假身分證租住單位和應徵凍肉店肉類切割員工作。住在石硤尾的死者是被告外母的妹妹,被告稱呼死者作「阿姨」。他在警誡下指與死者相識二十年,但兩人聯絡不多。被告曾向她借兩萬元,並已經還款。

控方指根據閉路電視片段,被告於案發前一日中午,手拖一個看似新買的行李箱進入案發大廈,死者則於當晚約七時離開其工作的何文田建築地盤,並於七時四十八分進入大廈內,卻再無離開該處。被告於兩小時後一手揹黑色塑膠垃圾袋、一手拿細袋離開大廈,並於隨後約五小時內,五度持行李箱或膠袋進出現場,最後一次離開大廈時更手持鐵錘。控方指控被告殺害並肢解死者後,分五次棄置死者殘肢。

死者兒子於同月三日報警,警方於十四日到訪案發大廈並敲被告單位的大門,開門後卻見到被告正欲爬窗逃走。警員上前制服被告後,被告解釋自己是非法入境者而害怕被捕,但控方指被告害怕是因他殺害死者。化驗師其後發現寓所內廁所、客廳和睡房有死者的血迹,亦有兩處血迹出自被告。

被告還柙後六次接受警誡會面,他透露自己於一五年八、九月,透過一名叫「阿海」的友人介紹,從珠海偷渡來港。被告聲稱「阿海」與他屬莫逆之交,但他不知道「阿海」的全名或他住在哪裏,只知道他在內地販運人體器官,每次均坐艇進出香港,並持有一張屬「陳明」的偽造身分證。控方指「阿海」和「陳明」都是被告揑造的,手持假身分證的其實是被告。

被告聲稱案發當晚曾兩次外出打麻將和買消夜,但控方指這與閉路電視片段不符。其後被告突然表示兇手其實是「阿海」,更仔細描述「阿海」以刀捅死死者,並着被告不要理會其私事,只管替他棄置死者染血的衣物。被告照指示棄置垃圾後獨自去打麻將,他在凌晨時分折返單位時已見「阿海」清理完畢,便再次落街買消夜。控方強調,以上都是被告揑造的謊話,相反當中部分情節或是被告行兇時的實際情況。

控方承認,本案死者的遺體或其部分從未被發現,亦無人目擊兇案發生,控方只能憑案發現場的血迹、大廈閉路電視等環境證據,證明被告是唯一合理殺害死者的人。控方亦無法證明被告為何行兇,唯一肯定的是他犯案時有殺害死者的意圖。

死者兒子陳浩文昨出庭作供。他指案發前曾接獲母親來電,告知他會回家吃飯。陳當晚準備晚飯後一直未能聯絡母親,直至翌日仍未見她歸家。他向母親僱主查找其下落但不果,於是報警。他接受警方調查時,在閉路電視片段中確認片中人為他的母親。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一〇五——二〇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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