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司机深水埗撞毙拾荒妇 辩方指有盲点冀改判不小心驾驶

2019-01-28 13:29

被告罗志强(右)。刘晓曦摄
被告罗志强(右)。刘晓曦摄

63岁小巴司机去年驾驶45M专线小巴沿深水埗福华街行驶,撞倒一名72岁拾荒老妇,以致老妇面部变形及双手骨折送院抢救后不治。司机否认一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辩方律师指拾荒妇当时横过马路,司机因盲点而看不见拾荒妇才意外撞倒她,故希望法官改判不小心驾驶罪。游德康法官把案件押后至2月21日裁决。

辩方李祖诒大律师陈词时指死者在案发时横穿马路,而且63岁被告罗志强案发当时面向前方,看不到横过马路的对方,故认为事件未能达至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冀法官改判不小心驾驶罪。

案情指被告罗志强于2017年11月17日自称自己在案发当时在福华街南行二线未过钦州街东行线,见到前面车辆开车便跟著开车,而驶至钦州街东行线时,「碌到一啲野」,再听到街上途人大声呼叫并示意有事故发生,才知道自己撞倒途人。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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