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司机涉撞死六岁男童 死者父激动:你信我啦我冇讲大话
2018-11-05 17:30
一家三口于前年在落马洲过马路时,被当时68岁司机撞倒,导致6岁男童死亡,其父亲下半身受伤,被控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案件今日在区域法院开审。
2016年11月19日下午,事发时被告张其鸿驾驶一辆轻型货车沿青山公路新田段往元朗方向,右转至东永安路时,撞到正在过马路的男童和其父亲林明辉。当时被告驾驶的轻型货车并没有减速,也没有亮起任何方向灯。父亲想拉回男童,但随即被撞至飞起,男童更被卷入车底,但被告并没立刻停车,继续向前行驶7.8米。
救护员到达现场时男童已无呼吸和流鼻血,送院抢救不治。被告警诫下称转弯入东永安路前曾见路面没行人及车辆,惟驶入时死者却突然冲出马路,他收掣不及才撞倒对方。被告案发后通过酒精测试,也表示早上已检查了货车的油门、脚踏和其他零件而一切运作正常。
53岁父亲林明辉作供时表示当天约一时,他、太太和小儿子因星期六休息,三人如常地行在东永安路,太太拉着儿子的手,经过九记车场,直到在青山公路路口,因妈妈要找八达通,林就拖着儿子过马路。当时他望了三个方向,包括由上水到元朗、由元朗到上水和东永安路出青山公路,看到路上没有车和安全,以一般步速和用右手拉着儿子行横过马路,往上水方向的黄巴站。
行到一半时,他太太大声叫他「 老公有架九记既车啊」,他下意识地向侧望,当时一架轻型货车的挡风玻璃已在他眼前, 「跟著被车撞飞,唔知打咗几多个筋斗,然后落咗地」,当时那里货车并没有响按。 他表示当时没有感觉到被车身哪一个地方做到只是知道自己从右手边被撞飞到约十多尺外,然后在地上滚了几个圈, 然后他爬起身并闹司机「你点揸车架?」
当中也夹杂了一些粗口。他虽然听到司机有回应,但并没有理会,一心想找自己的儿子,于是他向左望、再向右望更看旁边的行人路,都不见儿子的踪影。自己就一拐一拐行到货车旁侧身,弯低身望向车底,看见儿子。他躺在地上,头向天投,身体靠近在车左前轮台脚侧在后。他当时用手把儿子托起,并拉他出来,而当时儿子的口在流血,失去意识,「叫佢细佬、细佬,但佢冇反应」。
因此,林抱著儿子,行到太太附近,叫「老婆,报警,快啲,打电话」。 之后警车到来,林和儿子被送到去医院,林表示案发之后感觉不到任何痛楚也没有理会自己,只顾着儿子生命。他曾有过两次x光检查,骨没有受伤,只是手部擦伤。他表示「我当时净系问我个仔嘅情况,问救唔救得到,叫医生救佢,因为佢好后生」。
父亲作供期间更一度哽咽,下午继续作证。林被辩方质疑他没有再看清楚路面上右面的情况,就拉著儿子过马路。林表示自己拖著儿子绝对不会冒这些险。之后他再被质疑儿子不是与他并排而行,而是走在他两尺前,他回应「我个人好小心,唔会畀个仔冲出马路 」。当林再三被质疑当时太太大叫的是「老公,有架车嚟紧」而非描述「有架九记嘅车」。林委屈表示自己记得好清楚,所讲亦是事实,并说「你信我啦,我冇讲大话,我个仔死咗,你信我啦」。在作供完毕后,林表示想说几句话表示,「我其实真系冇讲大话,我冇保护到我个仔已经系我人生一个最大嘅遗憾,我个仔好无辜,你哋信我啦」。林和太太、大儿子在离开法庭时,多次尝试避开记者,母子更在法院外相拥而泣。
法庭记者:陈咏恩
建立时间:1221
更新时间: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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