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坊通天梯案】工程师被起诉 控方申修改控罪押明日审
2018-11-05 14:18
66岁被告马兆麟被控告一项没有确保自动梯被彻底检验罪,及一项没有确保自动梯的相联设备及机械被彻底检验。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表示第二项控罪将新增5个细项,即被告未有为扶手电梯的相关设备或机械作检验,除原有的驱动链断裂装置外,还有5个安全装置,包括上裙板掣、上梳齿板掣、上扶手带入口掣、超速感应及非操纵运行方向逆转感应器。
辩方资深大律师蔡维邦反对控方的修改控罪申请,并指机电工程署姚勇毅工程师之报告证供,对于上述新增细项的5个安全装置只轻轻带过,无详细分析;蔡大状又解释,万专员于上周一通知将会修改控罪,惟未有足够时间准备,而且对于所修改之控罪,或要视乎被告取态而承认某几项指控,恐怕会变成纽顿聆讯(Newton Hearing),情况会变得复杂。
万专员则表示修订亦不复杂,被告本身是工程师,对于新增的5项装置,被告给予辩方指示是「易如反掌」。他续指,专家证人姚勇毅工程师因健康因素,下周一才能可出庭作供,蔡资深大律师应有足裕时间处理修控罪订事宜。最后陈官批准修改控罪,并于明天开审。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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