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街大妈歌手被控噪音滋扰脱罪 官质疑五分钟能否造成烦扰

2018-11-05 15:55

西洋菜南街歌档歌手被票控噪音滋扰案,歌手今于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暂委裁判官陈志辉指案发现场存有其他不知名乐队,及就滋扰的概念存疑,质疑被告能否于5分钟内对附近行人造成烦扰。

裁判官指被告在主问及盘问下的证供反覆及自相矛盾,时而指琴师造成噪音,时而称琴师在警方拘捕前未有奏琴,被告虽同意曾与观众交谈几句,但否认被捕前正在歌唱,裁判官认为被告非诚实可靠的证人,惟在于被告的良好品格,犯罪倾向性较低,举证责任在于控方,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45岁被告喩米英被控于2017年11月18日晚上偕友共膳后,约8时46分在西洋菜南街行人专用区,从刚表演完的歌手接过咪并接驳至两个扬声器唱歌,即被警方拘捕并票控扩音器造成的噪音烦扰。

法庭记者:黎嘉怡

建立时间:15:07
更新时间: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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