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兴上诉被驳回欲修改申索书 蒙民伟妻批违反商业常理
2018-08-15 18:37
信兴集团已故创办人蒙民伟被指生前违反董事责任,拖欠集团旗下5间公司的贷款及挪用公司资产,总额逾8亿元。蒙民伟第2任妻子王蓓芬又被指在知情下,以蒙的支票提取其中2.8亿元。信兴旗下公司先后入禀,向蒙民伟的遗产执行人及王蓓芬追讨欠款。高等法院原讼庭前年下令剔除信兴针对王的申索,信兴上诉又被驳回。信兴今早申请修改申索书以继续追讨款项,但王蓓芬一方批评信兴的申索违反商业常理,更质疑对方欲改写历史,要求法庭再次剔除申索。法官听罢双方陈辞,押后颁布书面判决。
王蓓芬的代表大律师表示,信兴欲指控蒙民伟违反董事责任借贷予自己名下公司,但公司董事局一直知悉此事,核数师亦确认贷款符合规定,集团现任主席蒙德扬在内的董事局成员均无反对贷款。被告方又认为事隔多年,信兴现再申请修改申索书继续申索,对王蓓芬严重不公。
法官亦质疑,原告方修改申索书后仍未能提出实质证据,证明上述贷款属不公平交易。法官更批评,原告方只是将原本的申索搬字过纸,犹如一定要法庭审理其一切申辩。代表信兴的大律师强调,蒙民伟曾表示会在死前解决该笔款项遗留下来的问题,故董事局直至蒙逝世前都无处理。由于贷款在蒙民伟生前仍无获批,故款项仍属信兴的财产。至于延误聆讯,原告方认为被告人有责任证明延误审讯对她造成的不公,但原告方的理解是,被告人只是不满自己成为被追讨的对象。
原告方续指,事件发生于2009年至2010年,他们关注的已非取回款项的所有权,而是希望知道钱在何方。若蒙民伟违反其董事责任,则法庭应假设原告方有合理胜诉的机会。法官闻言即反驳,若原告果真有合理胜算,其申索本不会被剔除。法官又质疑,蒙民伟会否在董事会上公开承诺死前要做某些事情。
被告方形容,信兴的申请犹如改写历史,又说剔除信兴申请是「合情、合理、合法」。被告方又建议将针对王蓓芬的申索暂时搁置,以待信兴指控蒙民伟违责的申索裁决。但原告方反驳指,案件已延误多时,却仍停留在修改申索书阶段,若法庭暂缓处理针对王的申索,案件不知要拖到何时了。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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