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招虐打学生 辩方指证人作供不一致矛盾
2018-08-15 17:24
32岁补习女老师涉以10招虐打小学生,被告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否认指控,并否认曾虐打男童X,控方指被告作供时「好多系即时虚构」又指「全部系大话连篇」,被告并不认同。辩方陈词指X作为主要证人,录影片段及庭上作供不一致,又指X爸爸对追究X伤势态度前后有矛盾。裁判官梁文亮考虑双方陈词及证供,将案件押至9月11日作出裁决。
被告自14年在该补习学校任职补习老师,工作职责为检查学生手册,并协助他们完成当天功课。控方指X一直没有将手册交给被告看,被告同意,并指每个学生都知道返回补习学校后,需要第一时间检查手册。控方指被告在昨日称「X手册全是空白」,今天却指「5月2日(事发当日)充满红笔字」,作供充满矛盾。被告被问及是否可用手册得知有没有功课,被告同意并回答「X手册大约2-3个月没有功课」,又称自己当时只是「大约睇」。
控方指被告为X补习老师3年,质疑被告为何不肯定X是一个「会带上学期书本,不执书包」的学生,被告即改口肯定X是会带上学期书本。又问及会否因X欠交3个月功课感失职,被告否认。
辩方证人刘梅玲为启俊补习学校负责人及老师,补习学校以街坊生意为主,因此声誉对学校十分重要。证人指被告有责任心及做事称职,平日会听到被告话学生「专心啲做功课」。被问及事发当日曾听到被告闹「黐线」,刘否认并回答「如果听到闹黐线,就会去班房话周老师唔应该讲呢啲」,又指不能用粗言秽语跟学生说话。
辩方陈词时指X作为主要证人,影片纪录与庭上作供不一致,X又指录影片段时记错了。辩方质疑影片在事发十几天后录影,没有理由记忆会在一年后更清楚。X在庭上作供时提及「脸肿」的伤势也没有在影片中提及,X即指「社工无问」。就证供,辩方并不同意X指被告曾向他说「不要告诉父母」,但被告却会向X父亲「自爆」。辩方亦指X父亲奇怪,因多次强调「想搞清楚」,但只考虑追究脸上伤痕,又指既然与X母亲同样怀疑被告打X,为何没有直接到补习学校追究。
法庭记者: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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