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不应要求准教师合约生效前回校工作
2018-08-06 22:30
有教师被要求在合约生效前回校工作,教育局回应指,准教师或转职教师在雇佣合约生效前,不是新聘用学校的雇员,他们的薪金只会在合约内订明的聘用日期起计算,而准教师或转职教师在雇佣合约生效前回校开会或备课,以准备新学年开始,学校不应要求准教师在雇佣合约生效前,履行恒常职务。
教育局重申,一般学校会向准教师清楚解释开学前会议和活动的次数等,如准教师有任何意见,应主动向学校提出,并商讨双方均可接受的方案,以保障个人权益及厘清有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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