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教师未签约前工作2周被「炒」 无法追讨薪金
2018-08-06 19:41
还不足一个月,新学年便即将开始。教育工作者人员总工会由5月至今已接获约25名新入职教师的查询,询问在9月1日合约前开始工作的薪金计算和劳工保障问题,亦有个案的新入职教师在9月前开工,但于8月底收到校方通知不获签约,至今仍无法追讨薪金。
教育工作者人员总工会今年的25宗查询当中,有6成为新入行老师,4成为转工个案。会长余绮华指,在暑假期间回校准备开学工作是教育界的惯例,少则数天,多则半个月。但新入职老师的合约一般都在9月1日才生效,因此在暑假期间工作便没有薪金,亦不获雇员条例保障。
有10年教育界经验的李先生,去年8月获一间深水埗津贴小学通知受聘。而李先生在未签约前,学校便要求他于8月中开始工作,但于8月30日他突然接获校长通知,表示校监认为他的工作表现未如理想,并要求他签署放弃聘用书。
事后,李先生曾向校方追讨8月份的工作薪金,但未能成功,李至今仍未取回工资。李先生亦曾向劳工处投诉,但处方不接纳并回覆指由于李的合约尚未生效,所以不能视为正式受雇及没有追诉权。
余绮华建议,学校可用校本资源,发放薪金给未签约但已投入工作的新入职老师;若未能发放薪金,亦应让该老师在9月后的特别工作日获扣减工作时数。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何启明要求,教育局重新审视新入职老师,在合约期以外的时间回校工作的工资计算和劳工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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