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放蛇打击跨境白牌车 3名男子保释候查
2018-07-22 18:40
警方「放蛇」打击白牌车,行动中拘捕3人,其中两部是中港跨境私家车。警方今早派员乔装乘客,先后租用3辆私家车,其中两部为跨境私家车;分别由沙田和荃湾前往深圳,及由机场前往马鞍山,2名司机升别收取跨境私家车费用1050港元,另1名司机收取500港元作报酬。
警方在行动中拘捕3名分别姓锺(36岁),姓李(41岁)及姓黄(37岁)的香港男子,涉嫌干犯「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和「驾驶汽车时没有第三者保险」罪名,3名男子现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今年8月下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强调,根据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有关「车辆使用的限制」的条文,除非获发有关牌照,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容许他人驾驶或使用汽车,以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再干犯则可处罚1万元及监禁6个月。
而根据香港法例第272章《汽车保险(第三者风险)条例》,任何人若没有为汽车购买第三者保险,即属违法,可判罚款1万元及监禁12个月,并吊销驾驶执照12个月至3年不等,车辆并且会被吊销牌照及被扣押。由于非法出租载客取酬的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乘客及其他车辆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应有的保障,警方呼吁市民切勿租用有关车辆另外,有关涉案私家车车主,亦须要负上刑事责任。
警方强调,十分重视涉及非法使用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的案件,并会继续针对性的执法行动,打击相关罪行。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