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渣打中国私人银行总裁涉收客户15万贿款 遭廉署起诉
2018-01-09 17:50
40岁被告魏元,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中国)前私人银行总裁,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被告将于明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为渣打中国私人银行总裁。除了监督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香港)私人银行部一个销售小组外,他亦负责处理其顾客及向他们推广多项银行服务。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1年8月11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当时一名保险公司主席兼主要股东接受15万元,作为处理其银行户口及由其控制的公司的银行户口的报酬。
法庭记者:徐晓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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