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辩方续结案陈词 重申曾「自以为是」不代表贪污受贿

2017-10-27 16:18

前特首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接受利益案,今踏入第21天在高院审理,辩方资深大律师余承章继续进行结案陈词。民主党前主席何俊仁及民健联成员、立法会议员陈克勤今早亦会到庭「撑埸」,以支持曾荫权。 陈克勤在开庭不久后到庭,与曾的家人握手后,与他们一起旁听。 何俊仁在庭外表示,案件尚在审理中,不便评论;而陈克勤表示因与刘细良是旧同事,所以来看看。 辩方表示,曾荫权已在电台节目中解释广播牌照的发牌是经过既定程序,有关当局一致同意发牌,而行会的参与只是很少;而他没向行会申报是因他觉得毋须申报。辩方反问在政府鼓励推动数码广播及支持发牌下,即使曾荫权有申报租用雄涛股东黄楚标的深圳单位,又是否会对该决定有影响?行会亦只是操纳有关当局的建议。 而辩方指曾荫权在节目中承认自己是「自以为是」,因他自觉可以「公还公,私还私」,惟他的行为与公众期望有落差,故他有作出反思,他并没有如控方所指般诿过于人。辩方向陪审团称,即使他们认为曾荫权是应该要作出申报,但只表示可能他的判断有误,并不等于事件中牵涉贪污、他干犯了刑事罪行,强调犯错并不等同于贪污勾当。 辩方又指曾荫权加入政府时只是EO,逾40年的公职生涯中爬升至财政司、政务司、甚至特首,指曾是骄傲、自信的人,但这亦容易造成过分自信、自以为是、粗心大意而犯错。 辩方提醒陪审团,举证责任在于控方,而被告不自辩或不传召证人是完全没错,陪审团不应因此对被告有任何不好的揣测、不能因而判他有罪,并再次强调要根据庭内证据作判断,不能猜测。 辩方指曾荫权接受电台及电视台访问时,媒体的关注重点在于他被指接受款待乘坐私人飞机及游艇出游、退休后的工作计划、在特首选举中会否偏向某阵营等,即使提及深圳大宅都是由他主动提起,有关租用大宅的事并非秘密,更不涉贪。 辩方认为根据控方所指,无论曾荫权有说或没有说甚么,抑或他有做或没做甚么,都是谎话,反问难道这不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若以被告的立场来看,各陪审员是被指控的人,一样会是困难的处境。 辩方请陪审团考虑,到底他们可否肯定,深圳大宅的装修工程就是因为被告向雄涛广播批出牌照的报酬,而被告所接受的利益就是免费装修?辩方指控方用各种不相关的小事情,又不停地指控被告说谎,以图分散陪审团的注意。辩方要求陪审团不要将被告看作完美的人而判断他,指被告也只是平常人,亦有可能如我们一般犯错,他自己亦承认「自以为是」;但辩方重申这并不代表被告贪污、接受贿赂,若陪审团未能肯定,就要判被告无罪,指「将曾荫权交到你们手上」(place Mr. Tsang in your hands)。 聆讯下周二续,届时法官将引导陪审团。 法庭记者:黄显晴 法庭记者:09:31 更新时间: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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