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案】控方质疑遭传媒「踢爆」 深圳大宅工程便停工

2017-10-24 17:10

前特首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接受利益案,控辩双方今天起展开结案陈词,控辩各须两天陈词时间、主审法官陈庆伟表明下周一休庭一天,将于下周二才引导九名陪审员,预计下周四九名陪审员退庭商议。 控方英国御用大律师 David Perry指出,曾荫权被传媒揭露大宅事件后,他接受电台及电视台访问,以图误导公众,转移视线,及放「烟幕」,坚称自己没有做出不妥行为。 2010年7月16日银行9时开门,9时20分李国宝签发一张面额35万港元的现金支票,约三十五分钟内曾荫权夫妇名下的联名户口便存入现金35万元。 Perry指李国宝签署的$35万现金支票,交给下属兑现,但东亚银行职员庭上均表示记不起,巧合地曾太在35分钟后,亦存入35万现金,控方著陪审员试想在现实世界中,会有人拿著35万现金到银行存款,试问两个不同的人在同一个早上处理两笔款项,而款额是完全一样的35万,难道这又是一个巧合吗? 控方表示事件被传媒「踢爆」后,深圳大宅的工程便停工了。若曾荫权及作为业主的深圳东海真的清白,那为何要停工、为何又要与何周礼保持距离?控方指他大可以向公众交代他与何有装修工程上的往来,惟这些所是由廉署调查后揭露。 控方又指曾荫权及太太曾接受李国宝35万元,后来曾太亦曾开出20万支票予李;曾氏曾于2010年7月29日到伦敦及巴塞隆纳旅游,根据出入境纪录即是李国宝离港的后一天。旅程中有特首友人赞助曾荫权随行保镖的旅费,但没人知道该友人的身份,控方指似乎就是李国宝。控方质疑若他曾与雄涛一方的人一同旅游,却为何不在11月2日的行会上申报? 法庭记者:徐晓伊 建立时间:14:55 更新时间: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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