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香港前副董事涉于○七年串谋客户私下向拥有硕士学历的陕西商人抽佣两成,收受近二百万港元贿款,作为管理该客户的投资组合报酬,并声称此收费乃「行规」,经审讯后今于区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案件押后至下月16日判刑。
辩方求情指,39岁被告涂冰已有两年没工作,而其年薪高达200万,即已损失达400万元,可见对被告的影响甚大。法官即询问辩方被告可有从事其他工作,辩方指被告「只系识做呢行」,故两年来都没有工作。辩方又指,被告已婚并育有两名子女,其太太本来没有工作,但因要糊口而从事兼职保险从业员。辩方又强调现时没有证据证明被告犯案令瑞银有损失。
法官指,被告于本案中向客户收取投资中所赚取的两成利润作「手续及情报费」,而被告根本清楚明白,除为瑞银工作收得的酬劳外,不应有其他报酬,指出被告犯案已偏离正常职务,破坏与银行之间关系,及损害银行利益,如客人就今次事件向金管局投诉,已令瑞银声誉受影响。
法庭记者:梁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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