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接受利益案,辩方资深大律师余承章今日结案陈词。辩方强调,案发时政府一直鼓励私人机构参与申请数码广播牌照,当时有新城、商台、凤凰卫视及雄涛广播等4申请人,后来商台自动退出。
最终馀下3间申请机构均同时获得牌照,而非只有雄涛。而有关批牌是要经过既定程序,政府一致通过的决定,绝非曾荫权可以一人决定,事实上曾荫权没有作出任何干预。
辩方指曾荫权的角色只是负责「拍板」,他没理由在政府的支持发牌下在最后关头推翻有关决定。而且雄涛内部有多名熟悉政府程序的股东,如郑经翰、夏佳理、李国章,故亦毋须贿赂曾荫权。
法庭记者:徐晓伊
建立时间:11:30
更新时间: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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