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匪尖沙咀劫名表案 将交高院审理 2017-10-09 12:22 案件将于高等法院再作审理。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尖沙咀于4月发生名表抢劫案,而涉案劳力士手表价值约20万元。5名男被告被控抢劫罪,其中一名被告加控一项为了犯可公诉的罪行而使用香草壬酰胺罪,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5人毋须答辩。案件将押后至11月20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进行交付程序,并于高等法院再作审理。 控罪指5名被告吴祖轩、潘俊达、范秀良、宋福和及贾恺林于4月14日在尖沙咀南洋中心抢劫男子姚使宾的一只劳力士手表。而吴祖轩则使用胡椒粉协助另外4名被告抢劫。 法庭记者:陈咏诗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实验室疑泄氯气 青衣皇仁旧生会中学8学生送院 下一篇 技术研发员透露 港珠澳大桥年底具通车条件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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