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街头劫印度商人钻石 判囚3年半至11年4月

2017-10-09 17:16

印度珠宝商人于去年3月18日前往红磡见客时遭打劫,被多人从后袭击及抢去共值约20万美元的钻石。案件早前在高院审讯25天,经陪审团一致裁定四名被告的抢劫罪及处理赃物罪罪名成立,今日判刑,法官认为他们是有预谋行劫,而且他们在港寻求援助期间犯法,影响社会秩序,实属影响香港声誉,判第一及三被告监禁11年,而次被告因违反缓刑而判11年4个月监禁,第四被告则监禁3年半。 三名被告31岁NAYAB Amin、34岁ADIL Akbar及30岁AKRAM Muhammad被控一项抢劫罪,另一被告35岁IMRAN Muhammad被控一项处理赃物罪,四人均为巴基斯坦藉的酷刑声请者。 根据控方早前开案陈词指,何总督察于去年4月28日假装成买家与被告见面,被告出售涉案钻石并开价60万元,更向何提及是「从红磡把钻石抢夺得来」并「冒着危险」的,最后双方议价至40万元。约半月后,双方再次于尖沙嘴一酒店会面继续进行有关钻石事宜,被告终被埋伏于邻房的警方制服及拘捕。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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