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松泰侮辱国旗区旗罚$5000 官:破坏尊严

2017-09-29 18:17

热血公民主席兼立法会议员郑松泰,去年涉嫌在立法会会议厅内,将建制派议员桌上的国旗及区旗倒插,被控侮辱国旗及侮辱区旗两罪,今于东区法院被裁定两罪成立,判罚共5000元。 辩方指出认为侮辱国旗,仅限对国旗作出实体接触,如「焚烧」、「践踏」等,而「玷污」则只是性质上的破坏,裁判官不同意此说法,认为「玷污」一词是已包含dishonor (羞辱)的意思,并不受限制于物质的程度上。 而对于另一争议点,被告的行为是否可称为玷污国旗及区旗,裁判官认为被告当日于现场倒插国旗的行为,任何正常人都会理解到此举会破坏国旗及区旗的尊严。即使如辩方所说,被告当时是「小心翼翼」地把国旗及区旗倒插,亦不代表被告行为没有侮辱的成份。 对于涉案国旗及区旗不符合正规国旗的规格的说法,裁判官认为,涉案的国旗及区旗不论于比例、颜色等方面已可令人认出正是中国国旗及香港区旗,已属玷污国旗之举。 考虑被告无案底,心系社会事务,本案无事先计划,而不是焚烧的方式侮辱,罪行相比下不算严重,惟考虑到被告于立法会连番犯案,决定判罚共5000元。 辩方求情时指,郑松泰为理大文学士及北大社会学博士毕业生,不单是立法会议员,亦是半职大学讲师,心系香港。在案发日倒插国区两旗原意是希望令离席议员返回座席,以免制造流会,并无恶意。另相对以往案例而言,此乃最轻微的沾污方式,希望法庭以签簿守行为及罚款形式处理。 郑松泰于庭外表示,认为今次裁决结果是「意料之内」,又形容当日建制派集体流会是一件无聊事件,故当日亦以无聊行为回应,但却被律政司检控。他又指今次裁决再次提醒香港人香港不是民主自由、开明,而是专制的社会。最后他澄清今次行为与「抗争」无关,纯粹是「佢无聊,我无聊」。郑松泰亦表示会与其团队考虑有否上诉机会。 律政司发言人则回应指,会小心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据、主控官的报告和相关法律原则,然后决定是否需要跟进。 法庭记者:梁铭姿 相关新闻(按标题阅读): ●蒋丽芸「扯火」爆闹郑松泰:敢唔敢倒插祖先神牌? ●被爆「大众白痴才与梁游扮friend」录音 郑松泰:以为我哋系本土派 ●倒插国旗案 蒋丽芸被问正确摆法:知你想套我 建立时间:15:57 更新时间: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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