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检】陈弘毅指「三步走」尊重香港自治 人大授权立法非削权

2017-07-31 08:58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

政府提出高铁一地两检「三步走」方案,引起社会讨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中央就「一地两检」实行「三步走」步骤,是尊重香港的自治权的表现。因为其中一部份是由本地立法,如果本港不希望做「一地两检」,是可以不签署有关文件。 对于有意见认为可透过《基本法》第18条,把全国性法律加入附件三,他认为全国性法律必须不属于香港自治范围,而且内地只需向特区政府及基本法委员会谘询,便可以推行。而透过20条立法,则香港可拥有主动权。 他不认同「一地两检」会削弱香港权力,他指香港原本是没有权力通过「一地两检」,要由人大常委授权才可本地立法,因此权力反而多了。 他认为,「一地两检」应以乘客角度出发,唯一目的是方便乘客,同意「一地两检」是经济目的而非政治目的。他又认为,法律应与时俱进,以回应不断产生的法律问题,亦可了解为何现时的方案符合基本法。 此外,他又不认同「开坏先例」的说法,举例指深圳湾口岸曾划出香港口岸区,但内地并没因此有越来越多地方运用香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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