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周公布高铁方案,采用「三步走」做法,港府先与内地政府签订合作协议,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然后经本地立法实施。
公民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在港台节目《城市论坛》表示,局方曾探讨高铁实施「两地两检」及车上检,但现时则一步跳至指「一地两检」是唯一方案,惟客观效果都是将「市区地方变成内地」,违反基本法,强调要进行公众谘询。
基本法研究中心秘书长林启滨说,政府采用「三步走」方式,将西九高铁站部分地域视作不是香港地方,等同深圳湾方案,深圳湾港方口岸区视为香港范围。他指,基本法并无订明香港范围,认为人大常委作出决定的做法正确。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认为「政治和法律要分开讲」,强调基本法是全国性法律,内地和香港都要遵守,由于一地两检方案在中央层面或一国两制层面都属于有改动,因此需由人大常委作出决定。她说,基本法第2条列明中央授权行政、立法和司法权予香港,强调香港领土是属于中国领土。
法政汇思召集人任建锋批评,只有第三世界国家才会以命令方式统治,质疑是否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做乜都搞掂晒」,指现时要讨论如何处理方案不违反基本法第18条,并非如何「拆」。郭荣铿亦质疑,以社会发展为理由「拆」第18和22条,日后便可以「拆」其他条文。梁美芬反驳不要断章取义,强调是「拆局」,不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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