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案刑事藐视法庭案今天在高院续审。司法机构执达事务组助理总执达主任赵淑文,她自九七年加入,她在2014年11月26日与35位执达事务组的同事、原告人律师等前往旺角现场。她首先宣读执行禁制令内容,再由申请禁制令的原告律师详细宣读内容,再交由执达主任宣读30分钟后清场的讯息。他们沿著弥敦道,先后4次在亚皆老街、登打士街、奶路臣街等位置宣读内容。
庭上也播放当时片段,在第三次宣读清场警告时,黄之锋、黄浩铭及岑敖晖出现在现场,黄浩铭称听不清楚清场广播,不断问「人是否障碍物?」,要求律师及执达主任回答。其后清场展开,戴上红色帽的黄浩铭在铁马前询问正在清场的红帽子人士来自什么机构。
根据赵确认的证人口供,赵在接近10点时第四次宣报清场,然后多人推撞、叫喊,「我的太阳眼镜也被推跌而损坏」。
潘熙资深大状盘问,质疑在第一次广播时,执达主任旁的手持大声公、红帽子男子,是否执达组同事,赵指他不是执达组,是禁制令原告的合法代理人。赵指出,没有向警方借咪,不肯定只有一个大声公,而出发清场前已确认用原告提供的大声公,执达组没有带大声公前往现场。
潘认为执达组在第三次宣读禁制令后行去第四次宣读地点时,是由砵兰街行至登打士街,才到达弥敦道,不是赵声称的一直沿著弥敦道走。在第四次于登打士街读禁制令时,她同意如录影带所显示没有见到黄之锋或黄浩铭。案件下午续。
法庭记者:方嘉欣
建立时间:1324
更新时间: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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