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上诉反东北示威者案 上诉庭质疑案件严重延误

2017-06-21 11:59

立法会财委会于2014年6月审理新界东北前期拨款期间,大批示威者以竹枝撬开玻璃门及拉扯铁马,企图强闯立法会,有13人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判社会服务令。律政司不满判刑过轻,今向高院上诉庭申请覆核刑期。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质疑案件严重延误,称:「好少裁判法院的案件,由案发直到法律程序长达3年仍未完结」。 其中两名被告梁晓晹及黄浩铭,上周五已申请就定罪上诉至终审法院。黄浩铭补充,由2014年6月13日开审直到去年4月,才取得法援提出上诉。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确实案件严重延误,但不打算追究责任。 上诉庭要求律政司解释初步上诉理据。律政司指将会就案件涉及重大法律问题上诉,包括辩方证人的证供,如立法会范围内是否容许警察执法。律政司又指,用2个月时间翻译了11万字的腾本。上诉庭问:「如此狭窄的议题,翻译腾本都用了11万字?」律政司指,单是时任立法会主席曾钰成的证供已有4万字。 上诉庭认为终院的决定或对政府的刑期覆核有影响,故下令押后案件到终院就上诉有裁决为止。黄浩铭庭外指,已向终审法院上诉,两大上诉理由分别是「到底行管会有无权力叫警察入立法会执法」,「假设他们没有权力,那当日进入立法会的执法人员是否警察、他们属于立法会人员吗」。 律政司代表是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被告代表律师为Dykes Philip John, S.C. 戴启思资深大律师,以及郭憬宪大律师。 法庭记者:徐晓伊、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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