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松鼠狗车内6小时断水   速递员认罪候判

2017-06-15 11:31

中年速递员因赶上班而独留宠物松鼠狗于其私家车内达6小时,期间只遗下一只香蕉于狗笼中,并未有提供足够的食水,及后被控一项残酷对待动物罪。速递员今于观塘法院承认控罪,裁判官查看涉案照片后称「只狗可以自己剥到只蕉?」,案件押后至下月28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后判刑,期间准以被告担保外出。 辩方求情指,51岁被告何鸿基原居与母亲及涉案松鼠狗居于大屿山一村屋,后因居所被亲戚收回而与涉案狗只暂居于私家车内。辩方指,被告当涉案狗只是亲生儿子,现已另觅新地方居住,惟裁判官即指「唔使讲啦,佢无权养狗,只狗搞成咁」。 法庭记者:梁铭姿、李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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