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胶水管勒狗射水 戒毒中心前院友拒认罪 2017-05-08 11:44 被告冯志凯否认控罪。 Previous Next 石鼓洲戒毒中心前院友冯志凯(26岁)涉联同另一名院友,于去年对一头寄居中心的唐狗拳打脚踢,再以胶水管勒颈和射水,被控一项残酷对待动物罪,今于东区法院再提堂,被告否认控罪,案件排期在5月29日审理。期间,被告续获准保释候讯。 控罪指,被告冯志凯于2016年8月10日,与郭实辉(30岁)在香港离岛石鼓洲戒毒所中心,残酷地虐待一头狗只,并导致该头狗只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法庭记者:萧佩斐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泳滩主管伪造值勤骗逾3000元超时津贴 判服务令兼赔偿 下一篇 骤雨天要继续防晒 紫外线强度甚高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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