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案续审 警长指被告要求致电「长毛」和律师

2017-06-15 12:13

去年农历大年初一深夜旺角骚乱,其中9名被告被控暴动等罪,继续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侦缉警长张锦伦表示,搜查「第四被告何锦森」寓所期间,一直监督同僚搜证,目击同僚从洗衣机取出几件衣服,看见一件白色有图案的白色卫衣,于是指示同僚检取作为证物,另指示检取眼罩和对讲机。 张锦伦续说,带被告返黄大仙警署后,为他进行第一次录影会面期间,被告不断要求律师到场始录取口供,并要求致电「长毛」,于是按被告提供的电话致电长毛和律师,但长毛的电话未能接通,而有关律师则表明不会到警署,于是把被告交予值日官看管,以便被告继续找律师。 侦缉警署警长周炳康作供表示,由于被告涉及的罪行严重,一般会以录影方式录取口供,录影期间,被告提出聘请律师,他在监控室叫停录影。他否认曾指责两位下属,说「你哋咁憨居,无端端问佢要律师做乜」,以及指著被告说「你再玩嘢,信唔信告你阻差办公」。 法庭记者:萧佩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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