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5年以「伞兵」之姿出选土瓜湾北区议会议员的青年新政成员沈泰锋,涉于刊登选举广告后30日内,未有缴交选举开支及接受选举捐赠之申报书及声明书,被廉政公署拘控。案件今于观塘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准以10000元保释至下月14日再提堂。
控方指,被告于前年获邀参加简介会,有关人士曾提醒各候选人,包括被告在内需缴交有关申报书及声明书,期后亦有以挂号信方式提醒被告,惟被告最终亦没有缴交。
控罪指,被告被控没有按照第554章《选举条例》第37条的规定提交片报书,违反第554章《选举条例》第38条。
法庭记者:梁铭姿、李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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