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质疑启德体育园提供1.8亿诱因 当局无考虑成立法定机构管理

2017-05-10 10:13

立法会工务小组审议启德体育园约319亿元的工程拨款。 民主党议员林卓廷认为体育园区占地广、人流多、利润高,估计营运25年可达数10亿元,质疑政府为何悲观地担心无人投标而需提供合共1.8亿元的诱因,吸引承办商在这优越项目入标。 民建联议员柯创盛则质询政府,会否先以非提案诱因方式招标,又质疑有关合共1.8亿元金额是否有必要。 公民党议员郭家麒批评项目「挂羊头卖狗肉」,借用体育活动让中标者赚取利润,质疑整个项目是利润至上,建议体育活动以外的酒店和零售项目以外判方式营运。 另一名公民党议员杨岳桥亦关注,政府为何有信心觉得约319亿元的预算,足够完成项目,不会有超支的可能。 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冯程淑仪表示,如果发现只有一至两个入标者后才推出提案诱因而重新招标,需要额外12至18个月。她说相当有信心项目预算足够,又说项目会预备足够金额作价格调整和应急费用。她又透露,如果项目改由政府营运20年,需要额外支付92亿元公帑,因此希望将风险转移,以零售和非体育活动方式为营办商作资助补贴。 项目顾问毕马威谘询有限公司的代表亦表示,启德体育园属复杂项目,金额庞大,谘询业界后了解到如果没有足够诱因,承办商大多不愿承担,加上项目属社会基建,不会享土地拥有权,从投资角度不会有回报,发展商不会入标。 经民联议员林健锋关注,政府会否考虑由自己营运,又质疑如何界定营运商的质素。亦有有议员关注,项目涉及太多范畴,政府会否考虑自行管理,又担心营运商可以轻易离场,令项目货不对办。 冯程淑仪指,项目带有商业原素,政府管理有较多限制,又指当局无考虑仿效西九管理局模式,成立法定机构管理。民政事务局体育专员杨德强指,营运商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以确保不会中途离场,政府亦有权可以中止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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