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督察恐吓兼掴人囚1月准保 医生证患精神病

2017-05-10 12:46

海关督察方富邦于去年9月在铜锣湾,疑因被资讯科技顾问落的士时撞到而掴对方一巴掌,又出言恐吓其同行朋友称「打X你、关你X事」等。方富邦早前经审讯后定罪,今于区域法院判刑。 控方于裁判官判刑后申请覆核,指被告于干犯本案时有涉及另一刑事案件,惟于本案发生时被告并未就另一案件定罪,故要求法庭重新考虑被告于本案的犯罪倾向。方富邦听罢即质疑控方为何现在才提出覆核,裁判官即回应被告「边个叫你犯法犯得咁密啫」,又指由于情况特别,不认为控方有错。裁判官终决定维持原判,判囚方一个月,方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上诉。 控方指被告于去年3月18日干犯另一案件,而本案则是发生在同年9月15日,惟当时被告仍未就3月一案定罪,控方要求法庭重新考虑被告的犯罪倾向及证供可信性。裁判官亦指控方于审判时,未有向法庭提出被告于案发时未有定罪纪录,考虑到要保障被告的利益,现重新给予自己指引,惟裁判官仍维持裁定被告罪成,判其囚一个月。 裁判官判刑时指,根据被告的精神科医生报告,确定被告已患有精神病一段时间,但医生认为被告适合答辩及面对现在处境,不建议颁判被告住院令,裁判官指担心被告日后会再干犯罪行,但无奈医生认为被告不需住院,故会尊重及接纳其意见,但认为仍需判具阻吓性刑罚,故判处被告监禁式刑罚。 法庭记者:梁铭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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