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陈少丹涉警署袭曾健超 囚1个月同期执行

2017-02-17 10:04

第五被告东九龙总区刑事总部警员陈少丹普通袭击判监1个月,但会与另一项控罪的两年监禁同期执行。 七警疑于2014年占领期间,于龙汇道变电站暗角殴打公民党前成员曾健超一案,控罪指,他们于2014年10月15日在龙汇道政府大厦泵房东变电站外意图伤害曾健超。而陈少丹另被控一项普通袭击罪,即于同日在中区警署接见室内袭击曾健超。 七名被告依次为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黄祖成(48岁)、观塘区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29岁)、观塘区反黑组警长白荣斌(42岁)、观塘区反黑组警员刘兴沛(38岁)、东九龙总区刑事总部警员陈少丹(31岁)、九龙城区刑事侦缉警员关嘉豪(32岁)及观塘区反黑组警员黄伟豪(36岁)。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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