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第四被告称为案件延迟婚期 惟未婚妻肯等 2017-02-14 15:17 第四被告刘兴沛(前)已服务警队约十八载。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第四被告刘兴沛求情表示,已服务警队约十八载,并呈上约过百名警员的支持刘的联署。辩方又上呈多封由上司所撰求情信,认为刘是一名好队员。辩方又指刘已因此案延迟婚期,惟未婚妻承诺会等待他。 法庭记者:陈浩琳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六旬妇葵涌邨遇祈褔党被骗11万元 下一篇 【七警案】第五被告陈少丹律师期望 两罪同期执行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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