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乱案表证成立 押至3月3日结案陈词

2017-02-17 12:19

去年农历新年期间发生的旺角暴乱案,三名被告依次为港大女生许嘉琪(23岁)、学生麦子晞(20岁)及厨师薛达荣(33岁)同被控一项暴动罪,今于区院续审,控方举证完毕,法官裁定表证成立。案件押后至3月3日作结案陈词。 法官同时裁定,5条公众媒体片段,即从无綫电视新闻网页下载及youtube下载的片段,不获接纳呈堂;而首、次被告的口头和书面招认都不获作呈堂证物。 首、次被告不自辩,没有辩方证人,但次被告有一品格证件;而第三被告选择出庭自辩,但没有辩方证人。 薛达荣自辩时说,他于去年2月8日晚上到奥海城吃团年饭,约10时乘的士往旺角创兴唱K,直至翌日凌晨4时左右,打算离开,但看见楼下有多人聚集,有人告诉他:「今晚有差人开枪」,于是跟其他人一起站著看发生什么事。 他指当时有一班人将垃圾桶推往旺角方向,然后又很快冲回后方,他说:「我见人跑,我跟住一齐跑,跑嘅时候有人从后打我,之后就晕左」,他续指醒过来后已被警察锁上手扣,带回警署。他强调当晚没掟玻璃樽和杂物。 薛表示,当被上手扣后,有问警长岑伟强:「阿sir,做乜拉我」,但他当时以粗口回应,亦无人告知发生什么事。 控方质疑薛看见现场很多人,又听到有人说警察开枪,为何不离开现场,薛指因为当时马路很多人,封闭马路,亦没有车辆,但控方质疑若是薛要离开是可以的,薛同意,但因为八卦,觉得很轰动。 控方又质疑,为何人跑你又跑,薛解释因为人身安全,所以跟其他人一同跑,他又解释担心跑的人会对他构成危险,因不知道跑的人的身份。薛表示,不想被误会作示威者之一。 法官指,若薛不希望被误会作示威者,见到其他人跑的时候,他可以站在一旁,但他却选择跑,希望辩方在结案陈词时可以作补充。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2:19 更新时间: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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