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住宅业主涉行贿地产代理图免付佣金 12.27再讯
2024-11-01 18:33
46岁私人住宅单位业主涉以4,500元行贿一名地产代理,企图绕过地产代理商出租单位以免却支付代理佣金,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12月27日再讯,期间被告获准以1000元现金保释。
被告陈颖德(46岁)报称无业,被控于2023年8月13日在香港,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作为代理人的黄雁蓉,即香港置业(地产代理)有限公司(香港置业)的地产代理,提供利益,即提供形式为港币4,500元的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该黄雁蓉作出与其主事人的事务或业务有关的作为(即不向该香港置业报告有关九龙何文田皓畋第6座某单位的租赁交易)的诱因或报酬,或由于该黄雁蓉作出上述作为而向她提供该利益。
案件编号:KCCC 2728/2024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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