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就银行客户按揭转介行贿收贿逾3.4万 3人被控诈骗等罪 准保释12.12再讯

2024-10-18 13:37

左起被告周碧心、叶敏怡和麦妙玲。黄巧儿摄
左起被告周碧心、叶敏怡和麦妙玲。黄巧儿摄

时任银行职员涉收受逾3.4万元的贿款,在未经银行批准下,擅自转介两名客户的按揭贷款申请予一名按揭转介代理及另一间银行职员,被控诈骗及行贿等罪。涉案3人今早于九龙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辩方申请押后案件至12月12日,待索取法律意见及文件,获主任裁判官高伟雄批准,期间所有被告续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另增加不准离港、及不准接触证人的保释条件。

3名被告依次为48岁周碧心,华侨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前称华侨永亨银行有限公司)(华侨银行)前助理客户服务经理、46岁叶敏怡,The Capital Property(TCP) 东主、及55岁麦妙玲,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工银亚洲)前副经理。

3名被告同被控一项欺诈罪,控罪指他们于2019年9月10日至2020年3月12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在香港,藉作欺骗,即虚假地向工银亚洲表示,客户陈翊希的按揭贷款申请是由科一物业按揭有限公司转介的,并意图诈骗工银亚洲向科一支付1.8万元按揭贷款转介费。

周碧心及叶敏怡另被控一项串谋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控罪指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周碧心无合理辩解从叶敏怡接受港币 16,197.50得利益,作为周碧心作出或曾经作出转介华侨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客户伍显扬的按揭贷款申请予TCP的诱因或报酬。

案件编号:KCCC2596/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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