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男女涉呃「抗疫基金」旅游业津贴38万元 6人被裁定串谋诈骗罪成1人脱罪

2024-06-25 14:25

案件今日在区院裁决。资料图罪
案件今日在区院裁决。资料图罪

政府在「防疫抗疫基金」第二轮拨款纾困措施下推出「旅游业支援计划」,向旅行代理商及从业员提供现金津贴。「爱·酒店」董事吴卓然找来亲友讹称为公司雇员,向政府申请津贴38万元。7男女否认串谋诈骗罪,经审讯后区域法院法官张洁宜今(25日)裁定7人均非是「爱·酒店」的雇员,其中6人互相联络,提过每人3万的津贴可「一人一半」分帐,每人可获得1.5万元,有人回应「咁正,多谢大佬」,也曾提供资料、填写或签署申请,裁定6人串谋诈骗罪成;但其中一男只是向女儿提供资料,可能不知道非法协议的存在,也不知道津贴与旅游业有关,遂裁定他罪脱。6人的求情及判刑押后至7月11日处理,各人获准以1千元保释外出。

「爱.酒店」董事吴卓然承认5项串谋诈骗罪,控方另不提证供指控梁宇恒及萧敬人,故两人无罪释放。馀下7名被告依次为吴浩然、郭丽珍、陈柱成、陈祉旻、赵紫棋、梁启明、黄恺。

控方案情指,本案被告于2020年4月18日至5月13日期间,向旅行代理商注册处虚假地表示,他们为爱.酒店有限公司(iHotel Group Limited)的雇员,亦不诚实地表示「爱·酒店」所提交用作支持申请「旅行代理商及从业员支援计划」津贴的申请表格及文件上列出的资料属真确,诱使注册处根据支援计划向爱·酒店及各被告支付相关的津贴。

根据「旅行代理商及从业员支援计划」,雇用5至19名雇员的旅行代理商可获发放5万元,雇员可6度获发放津贴5千元,合共3万元。吴卓然签署申请表,写明申请的津贴金额包括「爱.酒店」的5万元及11名雇员合共33万元,即共38万元。

案发期间,「爱.酒店」为一间注册旅行代理商,吴卓然是其唯一董事,吴卓然签署并提交支援计划申请,指明他与7名不认罪被告及两名罪脱被告陈晶及吴翠琼是「爱.酒店」的雇员,申请表上声称吴卓然是董事、其兄长吴浩然为业务发展经理、其母亲郭丽珍为行政主任、陈柱成为推广、陈祉旻为市场助理、赵紫棋及萧敬人为客户支援代表、梁宇恒为市场监督、陈晶及吴翠琼为系统分析员、梁启明为客户支援监督。黄恺则是陈晶的丈夫。惟当时他们从来没有受雇于「爱.酒店」,亦没有从「爱.酒店」收取过任何薪酬。

WhatsApp通讯纪录显示,吴卓然向母亲说:「如果有人问你喺我间公司做咩嘅,你大概讲返你之前喺律师楼做咩就得」、「2月10号入职,职位Administrative Officer」及「都系以防万一」。吴卓然向其他人曾称「批到一次过出3万蚊」、「每人$15000」。法官张洁宜裁定除了陈柱成外的6人从来没有受雇于爱·酒店,也没有收过任何薪酬,曾提供资料、填写及签署「旅游业支援计划」的附件表格,亦知道申请是关于旅行社资助,与吴卓然达成涉及欺诈的非法协议,裁定6人串谋诈骗罪成。陈柱成则只把资料传送给女儿陈祉旻,可能不知道非法协议的存在,被裁定串谋诈骗罪脱。

案件编号:DCCC 419/2022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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