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电器公司维修吸尘机历时7个月 保养期内零件缺货要求额外收费
2022-08-15 10:00
家庭电器为生活必需品。消费者委员会表示,接获与电器相关的投诉是去年投诉类别之冠,而今年同样接获大量投诉,内容包括维修时间过长等问题。
谢小姐购买A公司的直立式吸尘机,吸尘机于去年10月中旬因故障交予维修部;维修部于一周后向谢小姐报价,需550元维修费。谢小姐向客服查询收费详情,得知因零件缺货,需加钱改用另一款。基于吸尘机仍处于保养期,谢小姐不同意收费,并认为A公司有责任使用适当零件作维修,不应额外收费,及后维修部回应需时补充零件。
今年1月,谢小姐向维修部追问状况,维修部却突然指吸尘机有涉及功能上的损毁,要求收取维修费用;惟谢小姐对照交机当天的售后服务单,单上只记录机身上有污渍和花痕,并没有机身损毁的描述,因此不接受公司所说,加上维修已拖延超过3个月,谢小姐于是要求换机。直至今年4月,谢小姐与维修部多次交涉,虽被回覆指个案已「升级」至由经理跟进,但该公司一直未有提出确切方案。有见于与公司跟进多月不果,谢小姐遂向消委会求助。
A公司于4月回覆消委会,表示已与谢小姐达成解决共识,预计于4月中旬安排换机。然而,谢小姐向消委会反映,A公司至4月尾仍未换机,因此会方再次与A公司跟进,最终于5月中旬成功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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