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追租|草案周五刊宪下周三首读 业主愿减租不受规管

2022-03-16 14:58

政府周五将为暂缓追租的草案刊宪。(资料图片)
政府周五将为暂缓追租的草案刊宪。(资料图片)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早前在《财政预算案》提出暂缓业主对特定行业商户追租半年,减免受影响租户的租金负担,但因社会有声音反对而作出多项修订。政府今日(16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就《商业租户短期保护措施(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条例草案》提出5项改善措施,包括列明保护期只为期3个月;受措施影响的物业,业主租户可顺延缴交差饷;如业主和租户达成减租协议,便不受措施规管等。而草案将于本周五(18日)刊宪,并于下周三(23日)于立法会首读和开始二读辩论。

政府提出的修订包括列明「保护期」只为期3个月,由草案成为法例的生效日期起计,并删去《财政预算案》所建议可将其延长3个月的选项;其次考虑到部分业主借款人因暂缓追讨欠租而可能面对的短期财政困难,政府建议订立相应的暂缓期,禁止贷款人因业主借款人未能偿还相关的有抵押贷款而采取行动,金管局会负责监督这项暂缓措施的执行情况。

草案列明提供短期保护的指明处所,包括表列处所、餐饮业务处所、补习学校、用作经营邮轮业务、流行音乐会业务以及艺术文化界的表演艺术团体用作营运其业务的处所等。

条例草案又列明,如在保护期内,业主与租户签订协议,可获摒除于暂缓措施的适用范围之外;同样,如在该段期间内,贷款人与业主借款人签订类似协议,也可获摒除于暂缓措施的适用范围之外;如受影响物业的业主或租户提出要求,其所须缴付的差饷及地租可以延期缴付,且毋须支付附加费或利息。

而就个别持有指明商用处所并依赖有关商用处所的租金收入维生的业主,例如年长业主,政府会透过「百分百担保个人特惠贷款计划」为其提供相等于3个月租金的免息垫支贷款,上限为10万元。

至于惩罚方面,违例者会被处以罚款,金额相等于声称属还款违约的款额的两倍且不少于5万元 ,但如法庭认为判处较低罚款是公平公正的做法,则作别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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