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银行前经理涉收贿6万元 助两客买卖股票
2021-12-07 14:53
廉政公署今日(7日)落案起诉一名银行前经理,控告他涉嫌从两名客户收取贿款共约6万元,以协助对方买卖股票。被告获准保释,以待星期四(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于2020年中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该名银行前经理。
林文亮,48岁,上海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商业银行)前证券部经理,被控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其中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6年12月至2019月12月期间,与上海商业银行一名客户一同串谋,使被告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从对方收取约1万元,作为协助对方买卖股票的诱因或报酬。
另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期间,与上海商业银行另一名客户一同串谋,使被告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从对方收取约5万元,作为协助对方买卖股票的诱因或报酬。
被告涉嫌于上述两名客户获其投资建议而获利后,从对方收取有关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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