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住户装太阳能光伏系统物管处不同意 承办商拒退2.6万元订金
2021-11-15 10:00
政府自2018年起推出上网电价计画,接受市民申请在处所安装太阳能光伏或风力发电系统,向两间电力公司售卖所生产的可再生能源电力。不过消费者委员会指,坊间有承办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公司,其服务质素参差,以致有消费者付款后因种种问题而招致损失。
投诉人张先生早前购入私人屋苑连天台单位自住,并有意参加上网电价计画,遂委托代办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的C公司提供服务,工程费为26.5万元,费用包括安装设备、代为申请上网电价计画、处理向屋宇署呈报,以及代办机电工程署发电注册证等程序。
张先生签约当日支付首期订金2.65万元,其后交由C公司向电力公司及物业管理公司申请;不过物业管理公司其后指,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未符合相关法例规定,不批准安装。由于无法展开工程,张先生要求退款,C公司职员虽曾承诺跟进,但等候一个月仍未有回音,张先生决定向消委会求助。
C公司回覆消委会指,合约订明若申请不获电力公司批准,公司会全数退回订金,但张先生的申请已获得电力公司批准,根据合约理应毋须退订。C公司声称,太阳能系统安装方法只需根据《建筑物条例》下的「小型工程条例监管制度」,重申其公司的太阳能系统符合相关法例要求,只是物业管理公司不同意安装,现酌情扣减1.15万元工作成本后退款,惟张先生不接纳此方案。经消委会会再次调停,C公司最终同意扣减5,000元工作成本后,将馀款退回张先生,双方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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