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通过麦美娟私人条例草案 规管业主滥收劏房水费

2021-05-05 16:17

立法会通过禁滥收水费私人修订条例草案。 资料图片
立法会通过禁滥收水费私人修订条例草案。 资料图片

立法会三读通过由工联会议员麦美娟提出的私人修订条例草案,规管劏房业主滥收水费,订明业主只能按水务署订定的金额收费,违例者可被罚款1万元。麦美娟表示,希望修例后,可阻吓个别劏房业主滥收水费,纾缓基层家庭负担。政府表示欢迎,认同修例可以起到阻吓作用。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表示,政府认同及欢迎修订,相信可减低部分业主滥收水费的情况,增加阻吓力。他指,水务署日后会认真执法,迅速跟进投诉个案,并热线增设选项,让市民举报滥收水费。另外,亦会加强宣传推广,包括业主收取住户水费时须注意的事项,并鼓励他们申请独立水表。

郑泳舜支持修例,指不少劏房业主「卖水卖电」,高于水务署及电力公司的收费,部分高出数倍,租客无从得知用水度数是否准确,业主可自行决定收取的金额,认为做法不公平。

梁美芬亦支持修例,认为要真正帮助基层市民,政府长远应增加房屋供应,并非只是透过小修小补,避免劏房业主「炒水炒电」。

麦美娟表示,今次修例后,无良的劏房业主仍然可以透过不同方式滥收费用,她冀业主要有良心,指大多数劏房户都是基层市民,收入微薄,即使是一百几十元都对他们都会构成大影响。

麦美娟表示,希望修例可阻吓个别劏房业主滥收水费,纾缓基层家庭负担。资料图片
麦美娟表示,希望修例可阻吓个别劏房业主滥收水费,纾缓基层家庭负担。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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