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组织倡6年优先租住权 业主忧削保障倡设「磨合期」

2021-04-01 09:37

团体倡优先租住权增至6年。资料图片
团体倡优先租住权增至6年。资料图片

劏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昨日向政府提交报告,建议设劏房「优先续租权」,即租期定为2年,受规管租赁的租客有权续租一次,从而享有为期4年的租住权保障;而租金加幅不得超过15%,或差饷物业估价署公布私人住宅租金指数的百分率改变,以较低者为准。全港关注劏房平台召集人邓宝山表示,4年租住权保障未必足够,认为应增至6年会较理想,让租户轮候公屋时可以有稳定居所。香港业主会会长佘庆云则对于报告建议感到不开心,形容是「罚业主」,质疑为何不设一年「磨合期」。

邓宝山在电节目上表示,设「优先续租权」十分重要,应可让租客续租两次。他又指,4年租住权保障未必足够,增至6年会较理想,因市民平均等候公屋时间为5.7年,故希望租期可以较长,令会有稳定的居所。对于小组建议,续租时建议加租不得超过15%。邓宝山指「唔太满意」,担心会为业主制造诱因加租达上限。

业主会会长佘庆云在同一节目质疑俗称「2+2」的死约安排,指若租客与业主出现问题,不能要求终止租约,可能造成市场混乱,质疑为何不设一年「磨合期」,「拍拖都有磨合期啦。」佘庆云又担心,若租户有行为,例如有吸毒住客,令其他单位未能出租,认为现有方案易引起租务纠纷,致「血案」发生。

佘又指,业主对于加幅规限无太大意见,例如疫情下有业主选择减租,强调业主非「二房东」,只想有「好租客」,有稳定租金供楼及生活。

邓宝山(左);佘庆云(右)。资料图片
邓宝山(左);佘庆云(右)。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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