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库局:新查册安排参考英国及澳洲 不阻碍必要的文件传送

2021-03-31 22:27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资料图片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资料图片

公司注册处将限制公众人士查阅公司董事资料,部份即时执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今日回应事件时表示,新查册安排不会对必要的文件传送构成阻碍,而有关新安排与国际上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公司法相若。

发言人指,在新查册安排实施后,所有查册人士,包括传媒,将可继续取览公司登记册上的董事的资料,当中包括董事个人的通讯地址,以取代现有的个人住址,和部分身分识别号码(就香港身份证而言,为字母另加三个数字),而其他现时可查询的资料并没有任何新添的限制。发言人表示,这些资料连同董事的姓名,已足够让查册人士辨认有关董事的身分。而在进行尽职审查方面,除了董事个人的通讯地址和部分身分识别号码,在有需要时,有关人士亦可在获得该董事授权后向公司注册处申请查阅其住址及完整身分识别号码。

发言人称,在2009年开展有关新安排的公众谘询时,当局已参考英国及澳洲的做法,而该两地的公众登记册上均没有载列个人身分识别号码。有其他司法管辖区容许公司董事提供「替代地址」,取代必须提供住址的要求。他又指,完全公开个人身分识别号码及私人住址等个人资料或会引致骗案等罪案的发生。

发言人说,新查册安排本于2012年7月已获立法会通过,但由于部分持份者对安排的生效方式持有不同意见,政府为免拖慢条例其他主要部分的实施时间表,故先将新查册安排下公司秘书无须提供通常住址予公众查阅,并以通讯地址代替的条文于2014年实施,将其馀新查册安排条文的生效推迟。

发言人续指,实施新查册安排涉及大幅改良公司注册处的资讯系统,因此财库局建议先将部分相关条文落实,透过渐进的方式尽早逐步优化个人资料保障的安排,并将于下周五(四月九日)将整个分阶段落实的安排一并徵询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的意见,让立法会议员及公众能够得悉整个拟议安排。

发言人重申,新查册安排在继续容许公众获取所需个人资料以确定公司的董事和其他主要人员的身分,以及保障个人私隐之间取得了合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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