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疑索尾数不果 装修公司涉擅锁客户铁闸及拆走物件

2020-12-15 10:27

装修单位总令业主烦恼。(示意图)UNSPLASH图片
装修单位总令业主烦恼。(示意图)UNSPLASH图片

消费者聘用装修公司承办家居装修,除了要在工程前要求对方提供详细、清晰和准确的报价单外,亦应就有关工程执漏及缴付尾数的安排达成共识,并清楚纳入合约之内。消委会接获投诉个案,事主装修单位无故遭上锁及拆走屋内物件,最终未能与装修公司达成共识,事主考虑报警及寻求法律意见。

李小姐2月初与A公司签订全屋装修合约,费用$209,600,装修期为60工作天。李小姐预计6月入伙,于6月3日视察单位时发现浴室门与订造款式不符,反映后A公司仅要求她再次提供浴室门尺寸,却没有具体交代如何处理。两日后双方再就执漏问题进行沟通时,A公司竟要求她先支付约4万元尾数,李小姐担心付款后A公司会草草了事,坚持完成所有执漏及更换浴室门后才会付款,对方即时显露不满。

李小姐6月8日再到单位查看,赫然发现单位大门被拆走及铁闸上锁,她要聘请开锁工人剪断锁链才能入内。李小姐发现单位内原先已安装的数道门被拆走,所有已安装的灯掣及插苏只剩下电线,浴室马桶亦出现淤塞,情况不堪。经查问下,李小姐得知A公司职员早前曾到单位取回工具,她怀疑A公司因收不到尾数故意拆走家具,使她非常生气。

消委会接获个案后立即致电A公司,A公司提及可与李小姐及本会职员进一步会面商讨。不久后,李小姐指A公司再度与她联络,但对方态度仍然强硬,她亦如实告知没有信心将单位再交予A公司,即使三方会面商讨成效亦不大。李小姐指A公司私自上锁客户单位及拆走家具的做法非常恶劣,会考虑报警及寻求法律意见,要求消委会将此公司的手法记录在案,以作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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