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22岁学生被搜出雷射笔 自签守行为兼付讼费

2020-07-28 16:00

被告何启诚。资料图片
被告何启诚。资料图片

去年8月底有示威者在沙田警署外聚集叫嚣,部分示威者以雷射笔照射警署,警方当晚在附近驱散期间,在22岁学生何启诚身上搜出一支雷射笔。控方同意,被告承诺自签守行为后撤销他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沙田法院温绍明署理主任裁判官下令他自签2000元守行为一年,及支付讼费500元。

案发去年8月29日约晚上9时许,有50至60人在沙田警署外聚集,期间有人以雷射笔向警署照射。警方到晚上11时许驱散,期间在沙田苏浙公学外截停何启诚,经过搜身后在裤袋找到一枝雷射笔,并将他拘捕。何曾承认他曾两度向警署照射雷射光束。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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