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两男女涉藏雷射笔准保释 两案押后4月再讯

2020-02-26 14:52

其中一名被告何启诚。
其中一名被告何启诚。

再有示威者疑因藏有雷射笔而被控。一对男女涉于去年8月分别在葵涌及沙田藏有雷射笔,律政司赶在半年检控大限前落案起诉,两人分别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两案今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控方准备好答辩,两人均申请将案件押后至4月。两被告获准以原有现金担保外出,无须守其他保释条件。

24岁女被告王向岚,报称任职文员。控罪指她于2019年8月30日在新界葵涌葵义路新葵芳花园外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支雷射笔,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使用。据知被告当日曾以雷射笔照向正驶入警署的警车,警员其后截查被告时在其身上搜出雷射笔。案件押后至4月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她续准以500元保释外出。

22岁男被告何启诚为学生,控罪指他于去年8月29日在沙田新界苏浙公学外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支雷射笔,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使用。控方案情指当晚有数十名示威者围堵沙田警署,并以雷射笔照入警署。其后示威者散去,警方在街上截查被告,在其身上搜出雷射笔,将其拘捕。据知警署外录影片段拍到疑似被告衣著的男子,曾以雷射笔照向警署。其案件则押后至4月8日往沙田法院提讯,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见予被告。被告续准保释候讯。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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