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22歲學生被搜出雷射筆 自簽守行為兼付訟費
2020-07-28 16:00
去年8月底有示威者在沙田警署外聚集叫囂,部分示威者以雷射筆照射警署,警方當晚在附近驅散期間,在22歲學生何啟誠身上搜出一支雷射筆。控方同意,被告承諾自簽守行為後撤銷他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沙田法院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下令他自簽2000元守行為一年,及支付訟費500元。
案發去年8月29日約晚上9時許,有50至60人在沙田警署外聚集,期間有人以雷射筆向警署照射。警方到晚上11時許驅散,期間在沙田蘇浙公學外截停何啟誠,經過搜身後在褲袋找到一枝雷射筆,並將他拘捕。何曾承認他曾兩度向警署照射雷射光束。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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