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20岁男生涉雷射笔照警车 事隔近半年被检控准保释

2020-02-19 15:06

去8月26日一名20岁就男学生涉嫌以雷射笔照向警车,警方其后在该学生住所附近搜出喷漆。事隔近半年,男学生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3罪,案件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3月31日,以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见。被告续准保释外出,但须守宵禁令及禁足令。

控方今表示本案涉及简易治罪,只有半年的检控时间,因至今「差唔多到期」,及因疫情法庭非每日运作,遂赶在2月底期提出检控。另不反对被告继续保释外出。

被告胡韦廷报称为学生,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他于2019年8月26日在香港青山道及九龙道交界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支雷射笔,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另外两罪指,被告于同日在白田街石硖尾邨美葵楼地下大堂,管有一罐喷漆,意图在无合法辩解的情况下使用或导致他人使用该物品,以摧毁或损坏属于其他人的财产;以及未能向警员谭浩铭出示身分证明文件。

被告续获准以1000元保释外出,期间不可离港及须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住在报称地址,每周报到一次,另要守禁足令及宵禁令,亦不可接触控方证人。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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