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声公袭警两罪罪成 区诺轩准保释候判

2020-04-06 18:11

区诺轩2项袭警罪成。
区诺轩2项袭警罪成。

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被指于去年7月「九龙大游行」后,以「大声公」敲打警盾,又被指「大声公」的声浪令到警察公共关系科警司高振邦耳部不适。区否认2项袭警罪,案件今在九龙城法院裁决,裁判官梁嘉琪裁定2项袭警罪成。案件现押后至4月24日,期间先为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适切性报告,被告续准保释外出。

被告区诺轩,现年32岁,2项袭警罪指他于去年7月8日在油麻地弥敦道与登打士街及咸美顿街交界,袭击执行职务的警员关志豪及警司高振邦。

梁官裁决时指控方4名证人证供清晰直接,接受盘问时亦没有回避,接纳他们证供。就敲打警员的袭警罪,梁官指出被告的行为是否令到警员关志豪感到「惊」以及有否忧虑的表现,会是构成控罪的原素。虽然关在较早时口供未有提到自己「惊」,但亦有指自己当时「呆咗」,而在片中关用力抓紧盾牌,亦可考虑到自己会遭受非法武力。

辩方指被告以「大声公」敲打警员盾牌,不过是想吸引警员注意,停止他们执行职务。但梁官认为说法并不合理,因被告若要作出调停,不应向前线的警员表达诉求,而是应向更高级的指挥官表示,不接纳此说法。

就「大声公」的声量袭警一罪,辩方曾表示大部分时间被告将扬声器向上,亦与警司高振邦保持一定距离,加上案中没有证据指高的耳部不适,是由被告的扬声器所造成。梁官参考案例,被告手持扬声器站在高的右方,而高曾多次以拨开以话言著被告停止其动作,显示被告使用扬声器的范围,已超出高所能接受的范围。

由于梁官戴著口罩,即使在庭内的公众人士亦未能听到裁决原因,不断有人试图举手示意。期间「长毛」梁国雄突走到区诺轩身旁,同时向律师表示连他自己亦听不清裁决,辩方资深大律师则望梁官可「大声少少」,案件需一度押后作技术调整。休庭后,梁官表示设备未完备,最终需「转庭」继续处理。

辩方资深大律师彭耀鸿透露,被告将会到东京大学申请修读公共政策的博士学位,求情提到被告一生致力于教学及服务社会,他当日出于服务社会的理念前往案发地点。

案发当日被告原非在旺角一带参与游行,惟用晚膳时得悉旺角区警方有所行动,因担心再有警民冲突,才赶往现场,欲运用议员的身份,打算与警方沟通化解双方问题。辩方补充指,去年7月1日被告亦成功与指挥官沟通,作为沟通的桥梁,化解当日的冲突场面,让警方可顺利清场。

辩方续称,当日现场情况混乱,被告没有接触到警员身体,被告只想化解事件惟被无视。被告现坦承当日用词并不恰当,但强调当时只想得到警员及警司注意,现感已感到十分抱歉。被告在本案上已有所反思,同时呈上他亲自撰写的陈述书,另呈上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的求情信。

最后辩方望法庭考虑到本案非一般袭警案,双方没有身体接触、肢体冲突,被告亦无袭击伤害警员的意图,警司高振邦身体亦无受到永久伤害,在同类案件中较为轻微,望法庭可处以非监禁式刑罚,以让他可往日本顺利进修。

区诺轩于庭外表示,感谢家人等的支持,指现时仍未决定是否上诉,现阶后将集中处理感化报告。他坦言,担心未来他在大学的教席,并担心教育界是否能容纳像他一样的异见者。他又指,冀到东京大学修读博士课程,希望可继续服务于教育界。

法庭记者:陈楚琨

建立时间16:08
更新时间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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