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诺轩涉袭警】辩方引多宗案例指接触不属殴打或袭击 押下月杪裁决

2020-01-22 16:05

区诺轩疑袭警案,今午于九龙城裁判法院续审。辩方资深大律师彭耀鸿作结案陈词,称控方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对警员有敌意或有意图袭警,故冀法庭判处无罪。案件押后至下月27日裁决。

彭大状指当时现场环境嘈吵,区仅试图以扬声器引起警司高振邦注意,喇叭主要朝上,并非对著其耳部叫喊。加上高承认自己当日有身处嘈吵环境工作,未能证明其听力受损由区造成。

彭大状续援引多宗案例,称日常生活中的接触不属殴打或袭击行为,若被告不含敌意,更绝不构成犯罪。而区当时的目的明显是要引起警方关注,惟未有得到回应,区才继而以敲打方式引起注意。控方并不能排除区的目的,故未能达至举证标准。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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