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乞求外国制裁」将违国安法

2020-06-22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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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下周日将会再次召开会议,预料届时将会通过《港区国安法》草案。人大常委会上周的会议初步审议《港区国安法》草案后,官方新华社发布了人大法工委负责人对草案作出的部分说明,提到草案「明确规定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和处罚。草案第三章『罪行和处罚』分六节,对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其他处罚规定以及效力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区分不同情形,分别规定四类犯罪行为的刑罚。」

不过,有关说明详细解说了草案规定的国家安全执行架构,但就没有解说四项罪行的定义及行为,因此,究竟甚么样的具体行为才会触犯国安法,至今仍未清晰,尤其是「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更惹人关注。昨天,一个名为「香港迈向明天关注组」的团体,发表「香港国安法20问」,就触及有关问题。据了解,为这个「20问」解答的法律专家甚为权威,颇掌握中央思维。

根据该「20问」,香港是高度国际化的城巿,与其他国家、地区及相关国际组织有着密切的来往和联系,这些正常的交往活动受到《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的保护。今次立法规管的是「外国和境外势力利用香港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的活动。比如,乞求外国制裁并严重损害了香港和绝大多数巿民利益的活动,这与正常的交往活动有明显区别。」根据此一说法,香港众志黄之锋等到外国游说制裁香港的行动,明显就会触犯国安法。不过,由于国安法并无「追溯力」,因此,黄之锋过往的行为应该不受追究,但日后若然再犯,则极可能会触犯。

此外,《港区国安法》草案又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循尊重保障人权等重要法治原则」,不会「以言入罪」。但「20问」中又指出,「鼓吹『港独』和主张纳粹、煽动民族仇恨等一样,不属于一般言论自由的范畴,法律需要对此规管。」「20问」以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独立运动主谋被判刑为例,指出「言论自由并非绝对,这是国际共识」。估计根据国安法,即使未有武力行动,以言论推动「港独」,都会触犯国安法;日后在示威场合,带头高呼「港独」口号或举出「港独」旗帜的人,恐怕都会触犯法例。

杜良谋
大棋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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