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的点评|终于对「结束一党专政」定性

2021-10-28 06:40

特首会同行会在十月二十六日宣布,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命令公司注册处处长将支联会自公司登记册中剔除。

  有人话,支联会已决定解散,政府无必要透过取消其公司注册将之取缔。

  其实政府主动取缔一个组织,是显示一种态度,无论它自己是否决定解散。昨天(十月二十七日)政务司司长李家超进一步解释取缔支联会的决定,并清晰表示支联会的「结束一党专政」纲领违宪。

  我一直认为:一、在二○一八年中国修改《宪法》,在宪法条文第一条第二款新增了一句「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徵」,再次把「中共执政」写入宪法条文,任何挑战中共执政地位的行为就是违宪。二、二○二○年《香港国安法》订立后,任何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就是违法。即使过去喊「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无问题,如今也涉嫌违宪违法。但过去特区政府怕得罪泛民和支联会,对此问题模糊处理,对「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是否违宪违法也是顾左右而言他。

  但如今不同了。政务司司长李家超指出,在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活动上,特区政府有责任主动及积极去防范、制止及惩治,当有关事情出现时,特区政府便会依法处理。而支联会所支持及推动的所谓「五大纲领」,包括结束一党专政,含义等同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亦抵触了国家《宪法》,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他强调,政府的行动不理会支联会本身做甚么事情,政府的责任亦不会因任何人的行为而改变,只需要法律上有理有据,政府便会积极采取行动,在国家安全方面没有妥协的地方。

  被问到现时法庭正处理涉及支联会的案件,政府的行政决定是否先于法庭判决。李家超说,取消支联会的登记与有关刑事起诉属两件事,法庭会审视证据,按程序处理,不会受其他因素影响。

  听完李家超司长的说话,可以有两点总结:

  一、政府首次对「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表态,明确指出此口号违宪。

  二、政府不会等候法庭审讯相关案件,也不会理会有关组织自己的行动,当确认有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会毫不犹豫采取行动制止。政府有明显保障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过去不一样。

  至于有传媒提问「政府的行政决定是否先于法庭判决」,可以从几方面讨论:

  一、香港并不是实行一个「司法至上」的体制,若然一有官司,政府就不能行动,要等法庭的决定,一个官司动辄审两三年,如果有人要颠覆政府或发动恐袭,政府是否要坐待法庭判决,不能制止?

  二、《宪法》或《香港国安法》由全国人大制订,解释权在人大,香港法院对《宪法》或《香港国安法》的解释若偏离中央的意图,相信全国人大会释法澄清。

  三、中央对支联会及其「结束一党专政」口号的态度十分明显,一早认定其有颠覆意图。

  在特区政府取缔支联会后,中央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发言人马上发表谈话,表示坚决支持特区政府的决定。发言人指「支联会」长期从事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是破坏香港社会稳定的「毒瘤」。特区政府依法采取取缔行动,决定把「支联会」从公司注册中剔除,充分履行了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是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正义行动。中央的态度清晰不过。

  今次李家超的言论,终于对「结束一党专政」定性。过去一直有意见指,特区政府对原则性的政治问题取态含糊,令人无所适从。李司长今次的言论,打破了特区高官过去自设的局限,树立了一个先例。

卢永雄

原文刊于《头条日报》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